抵押中的房子不能二次抵押(房屋抵押贷款的四大误区)
发现了,并非所有人都对抵押贷款有正确的了解,不少用户在谈起抵押贷款时,还相信着以讹传讹的那一套“歪”概念。
接下来就和大家一同悉数常见的房屋抵押贷误区,树树?“正”风。
误区一,“抵押中的房子已不属于抵押者,无法继续居住”。
存在用户认为抵押中的房子就是抵押了房屋,无论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都不在抵押者手里了,意味着一旦房屋抵押,自己便无居住之处。
其实,房产抵押的只是所有权,抵押者依旧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只要在抵押贷款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按量偿还款项,结清贷款后便可到指定地点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到时,房屋的所有权便“完璧归赵”。
误区二,“抵押中的房子不能二次抵押”。
抵押中的房子并不是不能二次抵押,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存在个别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二次抵押贷款,但中途或需要结清原贷款,具体还是要以实际规定为准。
误区三,“抵押的房产只认可抵押者名下房产”。
如今,不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支持抵押者抵押他人名下的房产,前提是在他人同意的前提下。
比方说,直系亲属名下房产可以抵押。
误区四,“凡是能上市交易的房产都能抵押”。
上市交易的房产的确是抵押房产的必备条件之一,此外还需要满足“房龄”、“产权”等方面。如若是出现房屋产权不明晰,或是房屋年龄过大,亦或是房屋证件不齐全等情况,房屋抵押贷款或不能顺利申办。
抵押中的房子不能二次抵押(房屋抵押贷款的四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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