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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按揭与抵押贷款区别)

来源:长沙贷款日期:2022-08-23 10:37:44浏览:300
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按揭与抵押贷款区别)

长沙晨邦在解决客户贷款问题过程中,发现不少借款人经常把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混淆。虽然两者有些相似,但在几方面有着一定的差别。

什么是按揭贷款?

什么是按揭贷款?

什么是按揭贷款?

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楼宇作为抵押品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

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

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

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

1、在生效条件上

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

2、在权利依据上

按揭的权利既属于担保物权,又属于一般债权,因为按揭物如是现房,按揭人只要将按揭物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与债权并无直接关系;若按揭物是一种期房的,它实际上还并不存在,因此根本不会发生转移期房的占有权问题,只是要求把《商品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即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反映的仅是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说明按揭人在商品预售的合同关系中是处于债权人的地位,这种权利只具有一种债权的性质,尚未具有直接体现财产权的性质。而抵押权属于物权,因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3、在标的物上

按揭和抵押权的标的虽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权的标的原则上应为有体物。虽然传统民法上也可以对权利设定抵押权,如中国《担保法》规定的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须直接指向现存的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财产或者一种能即时物化的权利,这就排除了以期待权作为设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标的物不仅包括现房,还有在建的工程和楼花,后两者用来设定担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用作设定担保的是一种期待权。

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按揭与抵押贷款区别)

住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按揭与抵押贷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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