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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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根据职工的缴存年限和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来进行计算的,单人贷款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贷款的条件包括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产权人、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等。
一、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二、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公积金贷款怎么提取
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流程如下:
1.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3
2023年公积金新政策如下: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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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包括哪些环节
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包括哪些环节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包括哪些环节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包括哪些环节
主要环节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各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各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复审、管理部主任做出决定。
长沙个人公积金怎么办理
一、长沙个人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长沙个人住房公积金在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长沙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6、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房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三、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适时进行调整;
2、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3、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测算可贷额度,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仿伍 4、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5、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四、个人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瞎塌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原件;
4、房价20%或以上的购房预付款发票;
5、借款申请表(配偶及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六、贷款期限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磨大圆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4、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